新闻动态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

电动葫芦稳定技术操作规范

使用维护

1.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,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。但在未安装完毕前,切忌通电试转。

2.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百分之,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,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,并检查是否正常。

3.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,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,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,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。

4.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,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(120次)的情况下使用。

5.安装调试和维护时,务必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,当吊钩升至上ji位置时,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务必大于50mm(10t,16t,20t务必大于120mm)。当吊钩降至下ji限位置时,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按全圈,有效按全圈务必在2圈以上。

6.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。

7. 工作完毕后务必把电源的总闸拉开,切断电源。

8.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,操纵者应充分掌握按全操作规程,严禁歪拉斜吊。

9.在使用中务必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,并仔细加以记录。

10.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,应保证额定载荷下,制动下滑量S≤V/100(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)。


质量是需要全员参与监督才能生产出顾客满意的产品